工大技转[2024]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经审核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符合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名称 |
永磁技术专利 |
科技成果类型 |
专利技术 |
科技成果证书编号 |
ZL201710011067.9 ZL202011106374.3 ZL201910824898.7 ZL201110171907.0 ZL201610895121.6 ZL201210096445.5 ZL201310692815.6 ZL201310692382.4 ZL201310692856.5 ZL201310692837.2 ZL201310692780.6 ZL201310692776.X |
转化方式 |
专利转让 |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2023110002000707 |
技术合同项目名称 |
永磁专利技术 |
取得转化收入金额 |
1000000.00元 |
取得转化收入时间 |
2023.6.16 |
奖励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职位 |
岳明,身份证10101197311101554,材料学院教师 刘敏,身份证10921197508291825,材料学院教师 |
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的贡献 |
岳明和刘敏均是本转让专利技术的发明人。 |
本次现金奖励总额 |
100000.00元 |
现金奖励发放时间 |
2024年12月 |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6日-11月20日
联系人:邓玲
联系电话:010-67391497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校技术转移中心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