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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来源:   点击量:

各专利发明人: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按照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并确认学校适宜进行开放许可的专利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4年上半年学校存量专利盘点的结果,拟采用开放策略如下:

1.自评等级一星、二星且专利权人仅为北京工业大学的有效专利:免费开放许可1年,1年内发明人仍可自行实施转让或普通许可,不受免费开放许可限制。如有发明人不希望进行免费开放许可,请自通知发布起3日内联系技转中心。

2.自评等级三星、四星、五星且专利权人仅为北京工业大学的有效专利:由第一发明人扫描附件1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许可使用费标准及许可期限,由第一发明人自行确定。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6日

二、对2023年10月以来已签署但尚未进行专利转让登记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进行补充登记和备案

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所有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均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转让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做到应登尽登、应备尽备。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三、对2023年10月以来已完成的专利转让、许可和/或产业化等进行集中填报并更新产业化情况

2023年10月以来已完成的专利转让、许可和/或产业化等活动,须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集中填报并更新。其中:

技术转移中心:负责根据校内技术转让许可合同金额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情况填写专利转让、许可金额;

发明人:负责扫描附件2二维码,更新专利产业化状态。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请全体发明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更新,保障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邓玲、杨晶

联系方式:67391497、67398131

附件1:

附件2:

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4年11月22日